甲男和乙女婚后不久,乙女生下女儿小丙,为了照顾家庭,乙女成了全职太太 ,乙女的付出不仅没有得到尊重,反而被甲男百般挑剔,当初的“辞职吧,我养你们”,变成了“全靠我在养家”。甲男和乙女经常发生争吵,甲男提出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解释:
离婚经济补偿,是指婚姻关系解除时一方因对家事劳动付出较多义务而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的法律制度。该制度注重尊重与公平,体现了对家务劳动价值的承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离婚经济补偿的适用范围从《婚姻法》中的夫妻分别财产制扩大到了夫妻共同财产制或其他财产制,真正有利于相对弱势的一方,尊重对家庭付出较多的一方。
本案中,乙女作为家庭主妇,在照顾家庭、照顾孩子、照顾老人等方面承担了较多的义务,付出了自己的时间成本及机会成本,为家庭创造了隐性的价值,离婚时有权向甲男请求补偿。
过去,有许多妻子为了家庭放弃高收入和好前途,成为全职太太。多年辛苦过后,只剩下早生的华发,不再娇艳的面庞,粗糙的双手和柴米油盐的“庸俗”。民法典新规对全职太太在家庭中的付出和牺牲从法律上给予认可,保护了全职太太的利益,也鼓励男人成为全职丈夫、家庭妇男,照料老人,照顾妻子,抚育子女。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李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