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人决定结束婚姻时,不少人会选择去民政局协议离婚的方式.但是对于离婚协议,应该怎么写,去民政局应该带几份协议,打印还是手写,要不要提前签名,都不清楚.
通过梳理北京民政局对于离婚协议的要求,在此对于北京地区去民政局离婚需要携带的离婚协议内容和形式的要求总结如下:
一、离婚协议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总的来说应该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
1、需要写明双方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结婚登记时间、结婚登记机关、离婚原因。
2、写明双方系自愿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3、写明子女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离婚后由哪一方抚养、对方如何支付抚养费、女方怀孕的写明胎儿出生或者停止妊娠,出生后的抚养问题。无共同子女且不对对方子女进行抚养的,写明“双方无共同子女“。子女可以轮流抚养,轮换期建议不少于六个月,并明确抚养费问题。非直接抚养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建议写为”XXX(直接抚养方)支付全部抚养费“。
4、写明双方财产分割问题,可对双方婚前、婚后、个人持有、共同全部持有或部分持有的财产进行处置,建议房产写明房产地址,无财产分割的,建议写明“双方无共同财产“。
5、写明双方债权债务处理,无债权债务处理的,写明“双方无债权债务“,双方共同或个人债务不得由第三人承担。
二、离婚协议不能写什么内容?
1、不得写有明显违反现行法律原则或政策的事项。
2、不得写有与离婚无关的事项,如继承等问题。
三、离婚协议的形式有什么要求?
1、打印或者手写都可以。如果是手写需要是黑色墨水钢板或者签字笔,使用A4纸张,纸张左侧留3-4厘米的装订距离。
2、内容不能有任何涂抹、修改。
3、不要提前签名及书写日期,因为需要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4、需要提交三份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