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双方都签字了就一定有效吗?
答案是:不一定!
案例分享:王女士与她老公2018年登记结婚,她老公常年在外跑生意,夫妻聚少离多,夫妻间因此产生很多矛盾,双方感情逐渐淡漠。王女士觉得夫妻二人分居生活,也没有感情联络,就与老公协商离婚,双方签署了一份《离婚协议》,约定婚后购买的房子归王女士个人所有,贷款也由王女士自己还。王女士老公签完协后就去外地跑生意了,之后王女士催促老公办离婚手续并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时,她老公却反悔了,说房子不能给王女士。王女士满脸疑惑的咨询律师说“离婚协议双方都签名按手印了,他怎么可以反悔,签名的协议难道对他没有效力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协议需经民政部门备案,自离婚登记成功后才能生效。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不是双方签字就生效,而是以在民政部门成功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为生效要件。在没办理离婚登记前,任何一方都是可以反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