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我国的离婚率普遍成增长的趋势。夫妻双方觉得两人已经无法生活在一起了就会选择离婚,这样确实是对两人关系最好的解脱。对此也经常出现女方怀孕后,男方提出离婚或是逼迫女方签订离婚协议书使其达到离婚的结果。根据这种情况,我国法律为了维护女方权益规定了怀孕期间是不受理离婚的。
《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根据上面法规的规定我们可以得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怀孕的情况下,女方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的六个月内,如果男方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应当说服男方调解撤回诉讼。若是男方依然坚决要求离婚,不肯撤回诉讼,法院应当做出不受理案件的通告通知男方。这也是《婚姻法》为了保护妇女、怀孕中婴儿的权益所作的特别规定。
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不允许离婚?
这个说法是否定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主要情形有:一、女方结婚后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怀孕,使女方丧失保护的必要;二、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三、男方的生命受到女方威胁或是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四、女方对婴儿有虐待、遗弃行为的。也就是如果女方婚后或是婚前出轨导致怀孕的,男方提出离婚时人民法院应该受理。因为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出轨怀孕的,违背了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义务,是对夫妻感情的最大破坏。
怀孕期间签订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对于女方在怀孕期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根据规定如果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提出离婚,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一般是无效的,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是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男方提出的离婚请求是需要受理的,这样是可以离婚的,而且双方签订的怀孕期间离婚协议书也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