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2、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不予办理。
4、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无效!
离婚协议书注意事项一: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只有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才生效。即以夫妻双方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才能为生效的离婚协议书。
注意事项二: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夫妻财产未履行,就不能写财产已分割、既然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
注意事项三:夫妻财产分割一定要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分割方式,如约定过于模糊,一旦办理离婚登记,一方要求履行分割夫妻财产时,容易出现分割难争议大的问题,解决方法就是再次协商,或者诉诸法院。
注意事项四:夫妻财产分割只能针对夫妻之间,不能分割第三人的财产,一定是夫妻之间自己拥有所有权的才可以。例如一方说我把父母房子给你,但不支付孩子的生活费,这样的约定没有法律效力。但孩子的生活费就等于没有约定。
注意事项五:离婚协议书约定孩子抚养权问题时应当遵循孩子的意见,尤其是年满8周岁的孩子,一旦孩子不接受协议的结果,很有可能会导致一方会起诉争夺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