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即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将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网友咨询:
离婚时签了两份离婚协议,以哪一份为准?
律师解答: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一般以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备案,且双方领取离婚证时使用的那一份为准。如果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那么所有的离婚协议书就都还没有生效,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
律师补充: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我国法律并不禁止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再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两人离婚后另行签订的新协议属于补充协议,是双方就孩子抚养、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的新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合意达成的,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应属于合法有效的协议。视为对原来离婚协议的补充或修改,双方应予以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何竹兰律师简介
何竹兰律师,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两高律所党委联合党支部书记,两高律所法律援助与社会公益事务部副主任,中国商业联合会“企业合规师”,BIM项目经理。
何律师受邀担任2021年第二届全国高校民商事模拟法庭竞赛评委。《民法典》“典”亮“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本位被选入2020年11月北京市律协组织出版的《鸿篇巨制.亮点纷呈——首都律师精读民法典》(上册);“不当得利”一问一答被录选《民法典三百问》和《民法典热点问题天天读》。
何律师主要以诉讼为主,专注于婚姻家庭继承、房产与建筑工程诉讼,擅长以非诉方式处理婚姻家庭继承领域各类纠纷,案件调解能力强,并处理过很多疑难复杂案件。何竹兰律师以一颗公益之心,不定期为社会(比如:安贞街道、呼家楼街道、黄寺街道、安和基金会、朝阳检察院、北京市司法局12348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提供法律帮助,积极参加、组织社会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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