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王某某,男,苗族,1992年07月01日生,住xxx省xx市xx区xxxx区xxx村二组543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联系方式:xxxxxxxxx。
女方:任xx,女,汉族, 1992年08月15日生,住xxx省xx市xx区xxxx区xxx村二组543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联系方式:xxxxxxxxx;
协议人双方于2014年07月08日在xxx省xx市xx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证字号:Jxxxxxx-2014-001xxx),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儿子名王龙(xxxxxxxxxxxx),女儿名王翠(xxxxxxxxxxxx)。现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经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离婚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双方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因此,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双方离婚后,女孩王翠(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并由女方担任监护人,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女方自行承担;儿子王龙由男方抚养,随同男方生活,并由男方担任监护人,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自行承担。
2.双方离婚后,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双方的探望权不受限制。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无共同存款。
(2)房屋:婚内有两套拆迁合同补偿的房屋(还未选房,尚未确定具体地址,两套面积约239平方米),两套房屋的所有权分别归属于两个孩子,每人一套。选房后,儿子王龙分得大的一套,女儿王翠分得小的一套。
(3)车辆:宝骏牌LZW6472XXXV6A(车牌号:XAD6B05,车辆识别代号:XXWADAXXX9KB754161)归男方所有。
(4)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男方名下的负有债务11万元,女方名下负有债务10万元,双方各自对外的债务,离婚后由各自承担偿还义务。
四、离婚补偿:
由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出轨,所以女方自愿承诺一次性以现金或转账方式补偿男方5万元。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车辆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六、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女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