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人:张,女,19xx年8月8日出生,住广西贵港市幸福路号。
协议人:李,男,19xx年9月9日出生,住广西贵港市幸福路号。
协议人张小雨、李志明双方于20xx年8月8日在贵港市港北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xx年3月6日婚生女儿李小明出生。因双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决定协议离婚。现双方协议如下:
一、张与李自愿离婚。
二、女儿李小明由张小雨抚养,另李志明每个月支付600元的抚养费。
1、抚养费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用等。如果子女抚养期间产生一次性大额支出的,双方再协商解决。
2、抚养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每天加收3%的赔偿金。
3、抚养费支付到子女年满18周岁,超过18周岁以后,确实有必要支付抚养费时,双方协商确定数额和支付时间。
4、离婚后一年内子女户口迁到一方,另一方应协助办理,如果不协助,则赔偿损失50000元人民币。
5、离婚后另一方户口一年内迁出,如果超过该时间的,按日支付补偿金50000元。
6、离婚后,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子女的姓氏,擅自改变的,应及时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赔偿金20000元。
三、双方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如下:
1、房屋,分割办法。
2、存款,分割办法。
3、家具电器,分割办法。
4、股票、基金,分割办法。
5、汽车,分割办法。
6、其他投资、财产,分割办法。
四、夫妻共同债权及债务:
1、双方共同债权,分割办法。
2、双方共同债务,分割承担办法。
五、探望权行使办法:
1、探望子女的时间。
2、探望子女的方式。
3、探望子女的地点。
4、爷爷、奶奶探望权的行使。
六、其他问题约定:
七、本离婚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协议签订日期:
男方:某某,男,汉族,___年___月___日生,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女方:某某,女,汉族,___年___月___日生,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___年___月___日认识,于___年___月___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___年___月___日生育一子女/女儿,___名。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子女/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元,双方各分一半,为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元给男方。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向所借债务由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元给对方(按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其他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签名: 签名:
___年___月___日
李,男,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省xx市,身份证号码: 。
王,女,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省xx市,身份证号码: 。
我俩于xx年x月x日注册登记结婚。婚后由于双方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各买各自所需的物品,为了免除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经夫妻双方协商,就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签订离婚协议之日止婚姻存续期内各自所买的财产作如下协议:
一、x年x月年购得位于xx市区住房一套(房屋处于李所在工作单位内),房产证号:房权证字第号,三室一厅,70.39平方米,为李单独购买,房屋产权归李单独所有,张无任何所有权利。
二、x年x月属李父母所有的私房拆迁,分得安置房一套(位于xx市区),二室一厅,100平方米,房屋补差价款及所有装修费用均由李单独支付,房屋产权归刘单独所有,王无任何所有权利。
三、x年张在县村建有私房一栋,与父母同住,建房费用已由李单独支付,房屋产权归张单独所有,李无任何所有权利。
四、将来王父母去逝后所留财产,归王单独所有。
五、婚姻存续期内双方独立支配自己的收入,如一方有必要理由需要向另一方借钱,债务方应立借条为凭。所借款项,必须在婚姻存续期内偿还给对方。
六、婚姻存续期内一方对外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属一方个人行为,由当事人一人负责偿还,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七、本协议第六、第七条内容适用于婚姻存续期内签订之日后的行为。
八、签订之日后婚姻存续期内所购财产,以支付价款一方为所有人。如属共同购买,双方另作协议。
本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立约人: 见证人:
男方:_______________,汉族,生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汉族,生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女双方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未生育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男女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双方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男女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夫妻共同债权。
三、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全部,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全部。
四、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协议人: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男方:_______________,汉族,生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汉族,生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日经人介绍结婚,婚前了解不深,认识三个月后即结婚,婚后因性格不和,频繁吵闹,无法共同生活。因结婚时间很短,没有子女,没有共同财产,双方一致同意离婚,达成如下离婚协议如下:
1、双方自愿离婚,达成一致意见;
2、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财产争议;
3、没有子女;
4、婚前女方带过来的财产仍属于女方个人全部,由女方带走。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协议人: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男方:_______________,汉族,生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汉族,生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女双方经人介绍认识于DDD年B月M日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发现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现就离婚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协议离婚。
二、婚后无共同财产
三、婚后无共同债权。
五、婚后无共同债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存档,自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协议人: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协议人:张某某,男,1982年3月14日生,汉族,武汉市人,某水厂员工,住 市 区 路 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协议人:李某某,女,1984年5月21日生,汉族,荆门市人,某某公司员工,住 市 区 路 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协议人张某某与李某某于XX年4月20日在 市 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因婚后双方性格不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现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离婚协议如下:
一、协议人张某某与李某某自愿离婚;
二、婚生女张某现年5岁,由张某某抚养,李某某于每月初支付张某抚养费500元,直至张某年满18周岁;
三、李某某有权于每月第一个星期六探望小孩,探望方式双方可另行协商;
四、夫妻共同财产:位于 市 区 号房屋一套归李某某所有,李某某支付张某某房屋对半价值20万元,张某某于 年 月 日前协助李某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五、双方无共同债权债务。
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人双方及婚姻登记机关各持一份。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议人: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市________县________镇________村________号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协议人: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市________县________镇________村________号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协议人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双方就如下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一、子女抚养事项:男女双方结婚后生有一个男孩,名叫_______,现年_______岁,归女方负责抚养,男方每月付给女方孩子抚养费_______元,直到孩子上完大学为止,将来孩子结婚等所需费用由男方负责承担,男方可以随时看望或接走孩子,无子女抚养纠纷。
二、共同财产事项:男女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市_______县_______镇_______新村_______号楼_______单元_______号房产所有权归男方所有,女方婚前所带嫁妆由女方带走,各自的衣物及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双方无共同存款,以上房产及财产双方分割均无争议,无房产及财产纠纷。
三、债权债务事项:男女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权债务,任何一方隐瞒债务的,由负债方负责承担,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无债权债务纠纷。
四、男女双方办理完离婚手续后,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对方的.正常工作及生活,离婚后出现或发生未尽事宜,由男女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无其它任何事项纠纷。
协议双方共同承诺:双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上述内容全部真实有效,一旦提供虚假情况,双方当事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签字:______________女方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日
甲: 男 年 月 日出生,瑶族,住: ,身份证号:
乙: 女 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 ,身份证号:
甲、乙双于 年 月 日在湖南江永上江圩镇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儿子,名何帅。双因男有婚外情倾向导致双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双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自愿离婚。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元,双各分一半,为____元。分配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甲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乙。
2、房屋:
⑴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江永步行街门面22 房的所有权归女所有。因购房款全为女所出。
⑵夫妻婚后购有坐落在江永金地9栋403房,现值人民币30万元(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尚有剩余款及房产等办理费金约2万元未付,该款由男支付清。协商该套房产归甲所有,男得补给女15万元现金。女有义务自离婚之日起配合男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男承担。相关变更手续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予以办理。
办理完相关变更手续后, 房内所有东面归男所有。
4、其他财产:
双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三、债务的处理:
双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权和债务,如任何一对外负有债权的,无论何时发现,另一均有权平分;如对外负有债务的,则由负债自行承担。
四、一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二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无权分割该财产。
五、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何帅由男抚养,随同男生活,女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200元,在每月25日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日后重新协商。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女可随时探望甲抚养的孩子。(甲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儿子一次或带儿子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乙,乙应保证甲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甲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乙生活困难,甲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 元给乙。鉴于甲要求离婚的原因,甲应一次性补偿乙精神损害费____元。上述甲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元给对(按___%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九、如本离婚协议书标准格式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