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达成协议离婚和平离婚,对于财产分配、没有子女或对子女抚养权没有任何争议的前提下:
可以从网上下载一份简要的模板,填写就可以了,没有争议把双方想表达的内容写出来就好,也不需要律师的帮助。尽量把情况写清楚详细,每一个模糊的点,都会是将来输掉官司的祸源。现在没有争议,不代表以后没有。
如果是牵扯到的事情比较多,除了对财产和子女的抚养,还要写上其他财产、债务、抚养费等明确规定。
1.双方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
2.从何时相识、结婚,因什么原因导致感情不和,阐述离婚原因。
3.双方自愿离婚。
4.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及探望时间。
例如,协议中说:“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归女方抚养,并且双方财产的分割已经完成,双方不反对。”
孩子的抚养费没有太大的争议,即使有争议,法庭也能轻易解决。
而财产问题却是漏洞更大,“财产分割完毕”意味着双方对财产的数额、分割方案、分配数量都已经达成一致,并且处置完毕。然而,有什么财产,在分割协议中怎么处理却没有体现。因此会出现两种相反的观点:
一是、财产分割已经完成,表明财产已经不需要分割,属于谁的财产就属于谁;
二是、由于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条款和处置方式,应视为约定不明不分,应依法分割。
因为争议很多,很难达成一致,所以只能上诉法庭。
5.财产清单,财产分割清单(这部分需要写得很详细)
6.债务的处理方式,偿还者及连带责任。
7、其他事情的协商与处理方式。
以上7点就是一份合格的协议书的内容,在双方自愿,没有胁迫、欺诈的情况下,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情况写上去,然后打印出来。
注意,不要提前签字,要到民政局当着工作人员的面签字,不然会被当作无效,要求重新打印,重新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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