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 。
女方: ,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 。
男方与女方于 年 月 日在 民政局登记结婚,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子,取名 ; 年 月 日生育一女,取名 。后双方常因感情不和,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1、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自愿签订离婚协议。
2、签订本离婚协议时双方明确该协议的权利义务内容,自愿接受本协议内容的约束。
3、双方签订本协议时,无智力及精神异常,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无强迫和威胁等违法行为与情形存在。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儿子由男方抚养,随同男方生活;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男方支付抚养费。
2、在女方正常抚养孩子,不虐待女儿的情况下,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元,直至女儿年满十八周岁,如发现女方存在虐待的情况,男方有权主张变更抚养权。男方支付抚养费从双方正式分割共同财产完毕后开始。
3、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双方均有权探望孩子,双方不得无故阻挠,也不得无故拒绝对方的探望;双方均可在孩子允许的时间与孩子电话、视频,沟通感情;双方均应该对孩子灌输正确的价值观。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的处理
男方支付给女方8万元,双方共同存款视作处理完毕。
2、房产的处理
(1)由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位于 ,房产证号为 ,建筑面积 平米住房的所有权归女方所有。
(2)男方配合女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变更过户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工本费、过户费等均由女方承担。
3、汽车
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登记在女方名下的小型汽车大众帕萨特汽车,牌照为 ,该车辆北京指标及所有权均归男方所有,女方无条件负责配合过户,过户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男方承担。
4、其他财产
男、女双方的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双方共同确认本协议以上载明的财产已经包含了全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已经全部予以了一次性合法分割,如有隐匿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须赔偿对方损失。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对外无任何债权债务。如在离婚后,发现一方有债务出现,各自的债务由各自承担。
六、离婚证办理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即持本协议及各自相关的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换取《离婚证》。
七、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八、争议解决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签约所在地即盱眙县人民法院起诉,由违约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
九、其他约定
1、涉及到其他事项的办理,如配合过户、车辆年检等事项,双方均应本着配合的态度,在车辆未过户前,女方需配合男方处理车辆年检、过户等事项。
2、女方无条件配合男方到公证处公证以下事项:将女方名下的 车辆及北京指标一并过户至男方名下。
男方(捺印): 女方(捺印):
时间: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