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婚姻关系的解除主要有协议离婚、判决离婚、确认婚姻无效和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等形式。而目前比较多的离婚形式还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就是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包括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再到民政局登记,在符合法规规定的条件下,由民政部门确认解除婚姻关系。
我国的离婚率相对较高,因此我国《民法典》在协议离婚中增加了“冷静期”,“冷静期”的设置主要是为了确保“冲动型”的离婚。即使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就目前而言,协议离婚相对也是比较简单的。因为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就是只要双方同意即可,而不像法院判决离婚,需要查清事实。
协议离婚民政部门通常需要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不仅需要表明自己属于自愿离婚,还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财务以及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明确。那么离婚协议在什么时候生效呢?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或者捺印后生效,也就是说,只要双方签字、盖章、捺印以后,那么协议就生效了。
有少部分人也属于冲动型的,可能双方在协商财产、子女抚养的时候为赌一口气,全部都由对方做主。但是后来冷静下来以后才发现,自己吃了不少的亏,于是可能会提出协议无效或者要求更改协议的主张。已经签字生效的离婚协议,且已经由民政部门保管的离婚协议,能够提出无效或者更改的主张呢?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协议无效的情形只有几种类型,比如胁迫、乘人之危、欺骗、违背公序良俗或者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因此如果不具备以上几种情况的话,那么一般都会认定为是有效的协议。虽然一方在冲动的情况下放弃财产权、抚养权,但是也是自愿放弃的。要确认协议无效,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能向民政部门提出。
离婚需要慎重,其实这里面不仅仅涉及到财产的问题,还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成长问题,夫妻之间离婚受到伤害的往往是未成年人。当然,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需要离婚,那么也要在自己处于冷静的情况下仔细研究协议的内容,除非自愿放弃,否则就要甄别协议的条款是否合情、合理和合法。